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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2-23学年第二学期22级学生专用自习教室分配方案的通知

各系(院):

   为了方便各系(院)组织学生课外学习的需要,本学期将为各系(院)提供部分多媒体教室作为学生课外自习专用,现将具体分配方案公布如下:

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
1、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教室资源情况,对各系(院)22级学生晚自习教室进行统一分配,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如有使用教室需求,请办理教室借用手续。

2、此次分配的教室均为自习使用,原则上不得挪作它用,并由(院)指定专人负责开关教室和管理,以满足学生自习需要。

3、各系(院)在使用专用自习教室期间,多媒体设备原则上不外借;如需外借桌椅等,需按照教室借用手续到学思楼211多媒体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,并且保证按时归还,不得影响后续的教学活动。

4、上述专用自习教室白天正常安排全院教学活动,各(院)可在第八节下课后使用。各系(院)专用自习教室如有全院性考试,请各系(院)安排学生临时到公共自习室进行自习。若遇到学院临时安排的教学活动需征用自习教室,由教务处通知各系(院)

5、请各系(院)在31716:00指定专人(教师或管理人员)到学思楼211办理教室钥匙领用手续,并签署安全使用协议书,并于本学期第16周周五前按时归还钥匙。

6、请各系(院)派专人负责专用自习教室的卫生和管理,并且要求学生在自习教室,严格遵守教室管理规定,具体规定如下:

l 学生保持良好的教室卫生,禁止学生将食品带入教室。

l 确保各系(院)专用自习教室内公共设施完好。

l 学生在离开时,务必切断教室内的一切电源。

l 离开教室时,同学们带好随身物品。

l 教务处将安排巡查,如发现专用自习教室在使用过程中,有不遵守以上规定的行为,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,教务处有权将自习教室收回。如发生设备、桌椅等丢失情况,各系(院)按价赔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