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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考试安排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6周,现将教务处组织的24门公选课(网课)的具体考试安排公布如下:

一、具体时间安排:

请各院系及时通知选修课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。具体时间、考场安排为:



二、学生注意事项:

1、凡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,无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。

2、不在上课名单内的学生不管是否上课、是否参加考试,一律没有成绩。

3、被取消公选课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。

4、公选课考试请严格按照本通知发布的考试时间时间、地点进行考试考生应提前查找个人考场信息,避免出现走错考场的现象。

三、监考教师注意事项:

1、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定,考前清查考场,检查学生证件;

2、监考教师应在考场黑板上写明以下内容:

1考试科目名称

2)与考试有关物品一律放到指定地方;

3)交卷前不得中途离开考场。

四、成绩提交要求

各位任课教师请注意,第16周考试结束后,请将所担任课程的《考勤记录表》(一份)、《成绩单-总表(一份)《成绩单-按院系打印》(一份)和《作业/论文/试卷》(按院系归类)整理好后,最晚于2024年13(十八周周前交至明德楼401办公室杨希希处。


      教务处

2023年12月4日